7月28日消息,如果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現續航不夠時,應第一時間開進服務區或駛出高速,即便沒油沒電拋錨后,也要第一時間開進應急車道,并擺放相應的三角警示架,提醒后車規避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日披露了一起車輛沒電后停在應急車道,未按規定擺放三腳架的案例。
據介紹,近日,江西高速高速交警四支隊第二大隊民警在高速上開展夜間巡邏,發現一輛新能源小汽車停在應急車道,后方未擺放任何警示標志,夜間視線不佳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
駕駛人辯稱:“車沒電,我是為了安全才停下!”經詢問,該車剩余電量不多,駕駛人以為只有服務區才能充電,在錯過上一個服務區后,發現到不了下一個服務區,便停下來等拖車。
而前方沒多遠就是收費站,可以下高速找地方充電。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并依法對其在未按規定擺放警告標志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。
交警提醒:駕駛新能源機動車長途出行,駕駛人應當提前規劃路線,根據車輛能耗及時到服務區充電。途中萬一出現電量不足的情況,要立即到前方最近的服務區補能或從最近的收費站下高速。